霍林河一号露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霍林河一号露天矿项目
项目概况:霍林河一号露天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西郊,采矿权面积33.9964km2。霍林河一号露天矿分为南采区(南露天煤矿)和北采区(北露天煤矿),两矿生产系统独立。本项目建设规模由15.0Mt/a核增至28.0Mt/a(其中北露天煤矿10.0Mt/a,南露天煤矿18.0Mt/a),截止2020年末,北露天煤矿采矿权范围内可采原煤量为433.06Mt,剩余服务年限39.37年;南露天煤矿采矿权范围内可采原煤量为376.68Mt,剩余服务年限19.02年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霍林郭勒市珠斯花大街10号
联系人:郑工 电话:0475-2352021 手机:13848936034
席工 电话:0475-2352482 手机:13947354697
邮箱:xiaoyu.2727@163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
联系人:张工
电话:010-82276549
邮箱:zhanglina0323@126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
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(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)下载。
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,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,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10月28日